申请资格

居住在索诺玛,索拉诺或纳帕县的任何人,不分年龄或收入,是谁 被认为患有发育障碍或有发展残疾的风险 可能会接受临床医生的入学评估,以确定他/她是否有资格获得区域中心服务。 发育障碍被定义为 18 岁之前发生的、严重致残且预计会无限期持续的障碍。

符合早期开始资格的儿童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婴儿或幼儿(出生至 36 个月):

  • 至少在一个领域的发展存在显着延迟(25%):沟通、粗大/精细运动、社交/情感、自助和/或认知技能,
  • 已知风险状况,已知可能导致残疾或延误,或
  • 患有严重的视力,听力或骨科(“低发病率”)的情况,
  • 由于生物医学风险因素的综合作用,处于发育迟缓或残疾的“高风险”

早期开始信息包

符合以下条件的符合资格的个人(3 岁及以上) 发育障碍 包括:

  • 智力残疾
  • 脑性麻痹
  • 癫痫
  • 自闭症

被发现与智力残疾密切相关的残疾人,需要与智力残疾者所需的治疗相似的治疗,也可考虑获得区域中心资格。

申请人还必须有 严重残疾。 “严重残疾”是指:

  1. 导致认知和/或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代表足够的损害,需要跨学科规划和协调特殊或一般服务,以帮助个人实现最大潜力,并且:
  2. 根据区域中心的确定,在以下三个或更多主要生活活动领域确定的重要功能限制适用于该人的年龄:
    1. 接受和表达的语言
    2. 学习
    3. 自我护理
    4. 流动性
    5. 自导自演
    6. 独立生活的能力
    7. 经济自给自足

发育障碍不应包括以下妨碍条件:

  1. 唯一的精神疾病 由于精神障碍或针对这种障碍的治疗而导致智力或社会功能受损的地方。 这类精神病包括心理-社会剥夺和/或精神病,严重的神经症或人格障碍,即使社交和智力功能已严重受损(作为该病的整体表现)。
  2. 单纯学习障碍。  学习障碍是一种状况,表现为估计的认知潜能与实际的教育表现水平之间的显着差异,并且不是广义智力残疾,教育或心理社会剥夺,精神障碍或感觉丧失的结果。
  3. 只有物理性质。 这些状况包括先天性异常或通过疾病,事故或发育不良而获得的状况,这些状况与神经功能缺损无关,导致需要类似于智力障碍的治疗。

如何申请服务